背景导读: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0月—1956年9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自觉服从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成功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
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根据地中,党就制定了“三三制”原则,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政权。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权,是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之后,在全新的基础上建立的四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统一战线政权。
根据《共同纲领》,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一律实施军事管制,取消国民党反动政权机关,并自上而下委任人员组成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建立革命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并在条件许可时,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机关。为了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战线性质,各地军管会在成立时,都吸收了相当数量的民主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加,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避免和减轻了新旧政权交替、社会剧烈变革时期可能产生的动乱和破坏。
1951年国庆节,习仲勋(左)与民革领导人、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张治中(右)在西安共同参加庆祝活动
根据中央的精神,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各大行政区都任命了爱国民主人士为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有54位爱国民主人士任省、区、市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为吸收更多的上层民主人士参加政权建设,早在1949年4月7日,毛泽东就电示华东局领导人,提出上海解放后“设立某种咨询机关例如参议室”,并明确指示:“不但上海如此,整个京沪杭区域都应注意此点。”
新中国成立后,紧接着政务院参事室建立,12月16日,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对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了“得设参事室”的明确要求,此后,各省市也设立了政府参事室。中国共产党在工作重心刚刚由农村转入城市之初,通过对联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性质政府的领导,有效弥补了管理这样一个大国在许多方面经验的不足,团结和带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为建设新中国而共同奋斗。
党外人士有职有权
1956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毛泽东亲自任命九三学社领导人许德珩担任水产部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国家一切大政方针,都要先经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协商,然后建议政府施行。作为政协成员的各民主党派,通过彼此联系、共同发挥作用的统一组织机构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决定并监督其实施;同时,民主党派又通过各自独立的组织系统和单独发挥作用的渠道,动员和团结各自所联系的社会人士投入新中国建设。
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在中央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中担负各种职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共中央要求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一定要同党外人士沟通政策思想,
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各级正副职人员之间要有适当分工,做到“一份职务,一份权力,一份责任,三者不可分离”;
要使非党人士在其职权范围内,让他们与闻一切应该与闻的事情,同他们商量一切应该商量的事情,向他们报告和请示一切应该报告和请示的事情,同时还要积极地帮助他们履行责任,作出成绩;
在政府机关中,共产党的组织应该适当地分配自己的党员去和一切非共产党工作人员建立密切的关系。
(来源:统战新语)